怎样做好实验室的作业指导书
一、作业指导书的结构
作业指导书的结构和格式虽然没有统一规定或者范本模式,但一般作业指导书应包括:标题和唯一性标识(编号);
(1) 描述作业的目的和范围以及目标,并指明支持的相关的程序文件;
(2) 作业的顺序和过程(操作步骤);
(3) 各项记录(表格)和数据处理;
(4) 结果判定及表述原则;
(5) 规定记录,结果的填写、归档和保存方法;
(6)作业指导书的制定、审核、评审和批准以及修订的状态和日期;
为了避免混乱和不确定性,一个机构应当规定和保持作业指导书的格式或结构上的一致性。对一些较大的实验室,可以制定“作业指导书编写规定”的作业指导书,以此统一规范,指导实验室所制定的各类作业指导书。
二、哪些需要编制作业指导书
作业指导书的构成和详略程度应适合于组织中人员使用的需要,并取决于活动的复杂程度、使用方法、实施的培训以及人员的技能和资质。
在实施中应避免两个极端:
(1) 不论是否需要,统统编号作业指导书,甚至将相关标准、规程规范重新抄写为“作业指导书”。这种“形而上学”的作法不是为了工作需要,而是对付评审检查;
(2) 该编写的也不编写,统统以我们“知道怎么做”而不编写作业指导书,采取“放任自流”的做法;
那么作业指导书到底有哪些应当编号呢?
应当掌握一个原则:“对没有作业指导书就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所有活动”。
要考虑“不利影响”,由于人员素质和结构、活动的复杂程度相关,这就是实际需要。比如一台仪器,所有使用该仪器的人员已熟悉掌握了操作并熟悉该仪器性能,那么就没有必要再编写该仪器的“操作规程”。
一般实验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是否有必要编写作业指导书:
1. 规范、规则型
为了使实验室在文件编制、报告/证书的编制、描述、表达等在格式、结构、用语的一致性和唯一性,可以制定一些作业指导书;
(1) 内部文件(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作业指导书和结果报告/证书等)编号规则。
(2) 作业指导书编写规范。
(3) 报告/证书的结论/“意见和解释”的常规用语及表达的规定。
(4) 数据处理及修约规则在检验/检测中的应用。
2. 对质量控制过程的技术操作
在评审准则中对质量控制提出了要求并提示了一些方法,但并未对所用的方法进一步展开和说明,应由实验室自行选择和制定作业指导书;
(1) 设备/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方法。
(2) ISO/IEC17025检测/校准中结果质量保证所选用的具体方法。
(3) 某测量结果不确定数据的评定。
3. 方法补充实施细则
有一些检测,虽有相应的标准、规程和规范,但是部分章节描述不细、不具体,从而造成不确定性或随意性,并影响到结果或判定,为克服这一不足,可补充一些实施细则;
(1) 有些标准只规定了对样品“随机抽样”,那么就应细化为具体的:“随机抽样、采样的实施方案与记录”;
(2) 有些化学分析方法,只提出了诸如回收率、萃取率、解析率等要求或者修正,但并未指出如何操作,这时就应制定相应的“作业指导书”。
4. 仪器设备
(1) 对于贵重、大型或操作复杂的仪器设备(不是所有仪器设备)可制定“操作规程”;
(2) 对于国家没有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,但又需要控制其性能指标的仪器设备可制定“校准/验证方法”。
5. 安全及法规要求
在ISO/IEC17025中“本准则不包含实验室运作中应符合法规和安全要求”。然而任何一个实验室都应遵守我国的法规,做好安全生产,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。因此,有必要制定与实验室相关的法规和安全生产的细则;
(1) 有关法规在实验室的特定要求,特别是依法设立或依法授权的实验室,这一点特别重要;
(2) 有毒有害,易燃易爆物品(含样品)及贵重物品的接受、保管、领用、处置等细则;
(3) 特殊实验室(如生物病毒)安全运行细则。
三、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管理
1. 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管理
作业指导书同其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样,应由参与过程和活动的人员编写,这将有助于加深对必须的要求的理解并使员工产生参与感和责任感。编制草案应经审核和评审,广泛征求意见、集思广益,形成报批稿,最后按规定审批。这样的程序不仅使作业指导书能保障其水平的质量,在科学性、可操作性、完整性和协调性等方面奠定基础;而且,经审批后可以避免编制者的过重责任,有利于作业指导书的权威性、可行性。
2. 作业指导书的分发与更改
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,分发放行应得到负责文件实施的管理者的批准,由被授权的人员编号分发到使用者,使其能够得到适用文件的正确版本。使用者应妥善保管适时使用。同时,使用者应当有机会对文件的适用性、可行性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和发表意见,并按一定程序和权限作出更改或修订。文件的更改控制是必要的、重要的,更改的方法是多种的,都是应按已定程序控制更改过程,并使新修订的版本及时代替被修改的文件。
3. 作业指导书的归档及保存
作业指导书同其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样实验室应进行归档保存(包括修订更改的版本),并建立完整的、全部的实验室作业指导书目录。作业指导书一般不外借实验室以外的人员和单位,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借,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。